2008年7月31日,許昌市旅游監察大隊所依法查獲河南省中國旅行社門市部在許昌組團經營旅游業務。
當晚21時,根據舉報線索,監察大隊組織3名執法人員來到火車站候車大廳等待團隊到來。半個小時后,團隊如期而至。執法人員首先出示了執法證件,對該團隊開展了依法檢查。經詢問,該團隊共18人,系許繼集團部分職工,導游為熊某,目前在河南省中國旅行社工作。該導游在導游活動中,屬“10人以上團隊未打接待社社旗”、“在導游活動中未佩帶導游證”,因團隊火車即將出發,執法人員對熊某下達了暫扣通知書,將其導游證進行暫扣,要求其返回后到市旅游監察大隊接受進一步詢問。
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之中。旅游者出行應盡量選擇本地市旅行社,跟隨外地市旅行社出游,游客的人身和財產安全無法得到保障,在發生意外事件或服務質量糾紛時,問題不能快速、有效地得到解決。另外,外地市旅行社來我市組團旅游,很有可能引起旅行社間的惡性削價競爭,因其注冊地不在許昌,不能得到良好的監督和管理,這將會嚴重擾亂我市旅游市場的健康發展。下一步,市旅游監察大隊還將加大對我市旅游市場的監督檢查力度,確保我市旅游市場秩序的穩定、有序,促進我市旅游業又好又快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