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轄市、直管縣(市)旅游局(委),省直出境游旅行社: 現將國家旅游局《關于組織開展整治“不合理低價游”專項行動的通知》(旅發(fā)[2016]136號)轉發(fā)你們,請按照《通知》要求,認真組織學習,抓好貫徹落實。 附件:國家旅游局《關于組織開展整治“不合理低價游”專項行動的通知》(旅發(fā)[2016]136號)
2016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