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
2009年11月20日,省委常委會議研究確定2010年豫臺兩地互動10萬名游客,這是省委交付我局的一項重要政治任務(wù)。截止2010年6月30日,豫臺兩地互動游客共計4.6萬人,其中河南赴臺游客約3萬余人,臺灣來豫人數(shù)約1.6萬余人。
最初我局?jǐn)M定的工作方案是申請850萬元經(jīng)費用于獎勵為豫臺互動活動作出突出貢獻(xiàn)的省轄市旅游局和相關(guān)旅游企業(yè)(詳見附件1、2)。但活動開展過程中,由于受多方面因素的制約,僅有獎勵還不能有效拉動臺灣客源市場,還須根據(jù)臺灣方面的要求及市場行情,加大對臺旅游宣傳促銷力度,為此,我局采取在臺灣旅游界和公眾媒體投入廣告、在臺舉辦系列推廣活動、邀請臺灣旅行商來豫考察等多種促銷手段,努力增加臺灣赴豫旅游人數(shù)。由于這一措施得力,兩地互動效果十分顯著,特別是臺灣來豫游客大量增加,豫臺互動市場前景看好。為確保完成年度工作任務(wù),進一步鞏固發(fā)展臺灣旅游市場,我們建議豫臺互動活動經(jīng)費用于以下兩個方面:
一、建立豫臺旅游獎勵機制
對組織和接待臺灣游客來豫觀光旅游成績突出的前5個省轄市旅游局進行獎勵,分設(shè)三個獎勵檔次,即一等獎1名,獎勵70萬元;二等獎2名,獎勵55萬元;三等獎2名,獎勵35萬元,共計250萬元(獎勵資金管理辦法另行制定)。獎勵資金可用于對臺旅游宣傳、獎勵當(dāng)?shù)芈糜纹髽I(yè)、接待臺灣旅行商等。
二、開展對臺旅游宣傳促銷活動
。ㄒ唬⿲ν茝V河南旅游的臺灣旅行商實行1:1的宣傳補助,需安排資金150萬元。
。ǘ┡e辦第三屆“同根同源”豫臺旅游高峰論壇,經(jīng)費預(yù)算60萬元。
。ㄈ┰谂_灣開展河南旅游系列宣傳推廣活動,費用共計215.55萬元。
。ㄋ模┰诤幽厦襟w刊登赴臺旅游宣傳廣告,費用13.25萬元。
(五)制作對臺旅游宣傳品,設(shè)計印刷費用106萬元。
。┰谂_灣建立河南旅游網(wǎng)站,費用60萬元。
妥否,請批示。
附件:1.河南省財政廳函
2.《河南省旅游局關(guān)于請省政府協(xié)調(diào)解決豫臺旅游
有關(guān)事宜的請示》(豫旅〔2010〕6號)
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lián)系人:王建東 電話:0371-659094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