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獎在我國很早就有。在東漢時期,一到臘月,皇帝就開始給文武百官發(fā)年終獎。《漢官儀》中記載“臘賜”一項為:大將軍、三公各錢20萬、牛肉200斤、粳米200斛,特進、侯15萬,卿10萬,校尉5萬,尚書3萬,侍中、將、大夫各2萬,千石、六百石各7千,虎賁郎、羽林郎3千。據(jù)說當(dāng)時三公和大將軍的月薪只有17500錢,領(lǐng)這一回年終獎,相當(dāng)于一年的工資了。
宋代官員的俸祿包括正俸(錢)、祿粟(米)、職錢、公用錢、職田、茶湯錢、給卷(差旅費)、廚料、薪炭等許多令人眼花繚亂的名目,工資雖然很高,但年終獎卻很少。每年冬至,皇帝給高級官員們發(fā)年終獎,宰相、樞密使以及曾經(jīng)封王的大臣,每人只有5只羊、5石面、兩石米、兩壇子黃酒而已。
清朝皇帝年底多用荷包賞賜大臣!秶[亭續(xù)錄》載:乾嘉時期“歲暮時諸王公大臣皆有賜予;御前大臣皆賜‘歲歲平安’荷包一”。這賞賜的荷包里究竟會裝著多少錢呢?歲末皇帝賜給蒙古親王的那對大荷包里,一般裝有各色玉石八寶一份;小荷包四對,內(nèi)裝金銀八寶各一份;又小荷包一個,內(nèi)裝金銀錢四枚,金銀錁四枚,這也算是挺豐厚的“年終獎”了。
在古代,高級官員的年終獎由朝廷發(fā)放,小官和小吏的年終獎則需要他們自己想辦法創(chuàng)收。
秦漢魏晉時期,公文寫在竹簡上,公文傳達過程中,用口袋把公文裝起來,再糊上膠泥,蓋上公章。另一個部門收到這個口袋,剝掉膠泥,把公文倒出來,裝公文的這個口袋就成了廢品。那時候裝竹簡的口袋有皮質(zhì)的,有絲織的,也有麻布的,都能賣錢。攢的口袋多了,到年底運到市場上賣掉,年終獎就有了。
唐朝和宋朝有一段時間允許各州府衙門向民間放高利貸。高利貸的本金,有朝廷撥付的“本錢”和“公用錢”,也有官員們自己湊的集資款。獲得的利潤,國家財政抽小頭,地方留大頭,大部分利息都存進了小金庫,其中一些錢用到歲尾發(fā)年貨、發(fā)紅包。
明清時期官員的俸祿很低,京官的年終獎金不是朝廷發(fā),而是來自地方官員。當(dāng)時地方官員來錢渠道多,而京官就比較窮困一些。地方官員為獲取信息和得到京官的照應(yīng),每當(dāng)冬日降臨,往往以為京官購置取暖木炭為名,向六部司官孝敬錢財,此謂“炭敬”。有詩證曰:“瑞雪逍遙下九重,行衙吏部掛彩燈。頻叩朱門獻暖爐,玉做火塘熔炭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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