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洛陽縣令不斷平抑鹽價,鹽價長期保持平穩(wěn)和公平。民國時期,洛陽鹽價逐漸上漲,而且由于日軍的侵略,一度出現(xiàn)鹽荒。
知縣關注洛陽鹽價
食鹽是生活必需品,它的供應和價格歷來引人關注。清《河南通志》記載,開封府、歸德府(在今商丘市)原來銷售蘆鹽,后來改銷潞鹽,由于潞鹽味苦,老百姓拒買,激起民變。朝廷下令重新銷售蘆鹽,才平息事端。
對洛陽人來說,久食潞鹽,習以為常。但鹽政無小事,清代洛陽歷任知縣都親自過問鹽政。清乾隆十年(公元1745年)《洛陽縣志》是當時的洛陽知縣龔崧林編寫的,該書第三卷詳細記載了洛陽鹽政,并附錄了他寫的《查議鹽價》。文中說,康熙年間,洛陽食鹽價格是每斤15文銅錢;雍正年間,洛陽知縣伍公下令,每斤降為13文銅錢。
龔崧林上任后,鹽商要求加價,民眾要求降價。他經(jīng)過調(diào)查后,詳細計算了從運城,經(jīng)茅津渡、會興鎮(zhèn)到洛陽運鹽的各項成本,認為現(xiàn)行賣價公勻。他規(guī)定,洛陽縣鹽價,“每斤十三文銅錢,永為定制”。
龔崧林制定的鹽價,每斤為13文,當時可買0.8斤小米。洛陽鹽價在光緒年間開始上漲,到清朝滅亡時每斤20多文。
近代鐵路與洛陽鹽市
1915年,洛潼鐵路的洛陽到觀音堂段通車,后來又通至陜州,潞鹽改為火車運輸,洛陽鹽市從老城鹽店口轉(zhuǎn)移至洛陽火車站(今洛陽東站)。
民國時期,社會動蕩不安,各路軍閥不斷對食鹽加稅,鹽價一路走高。1935年《新安縣志·鹽政》記載,當年新安鹽價是“每斤九百文,其與光緒末年每斤錢二十文比較,增加數(shù)十倍。生活維艱,于此益信”。1935年的900文,可買22.5斤小米。據(jù)1935年《河南通志》載,洛陽有鹽號46家。
1937年抗戰(zhàn)爆發(fā),次年日軍占領山西運城,潞鹽不再入豫。而且日本人占領了沿海各大鹽場,并占領了平漢線,炸毀了汴洛鐵路,蘆鹽也無法入洛,洛陽陷入鹽荒。當時洛陽為第一戰(zhàn)區(qū)長官司令部所在地,河南省會也遷于此,城市人口有50余萬,食鹽成為重大問題。
為了解決鹽荒,河南省政府組織從青海進鹽,先將鹽用駝隊運至蘭州,再用駝隊運到寶雞。當時隴海鐵路已通至寶雞,從寶雞再用火車將鹽運至潼關。由于潼關至觀音堂的鐵路被日軍炸壞,一直未能修通。因此,要將食鹽從潼關卸車,用馬隊運至觀音堂,再裝火車運至洛陽。
食鹽的另一個來源,是從淪陷區(qū)走私蘆鹽,但數(shù)量有限。由于政府強制干預,鹽價雖然一路走高,但是糧食價格更高,鹽價的漲幅低于糧價。1942年年底,洛陽鹽價是每斤9.25元(法幣),可買小米0.6斤。
洛陽淪陷后,日偽對食鹽實行專賣,強制取消了當時的14家鹽號,建立了大昌鹽號、益昌鹽號、同義貨棧3家食鹽專賣店,銷售蘆鹽,價格為每斤650元偽幣。大多數(shù)洛陽人買不起鹽,有的人竟淡食一年有余。
從鹽店走出的文學家
已故文學家李準,1928年出生于洛陽縣麻屯鎮(zhèn)(今屬孟津縣),青少年時期在洛陽讀書,并在豫興鹽號當過學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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