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轄市旅游局、省直旅行社、省直導服中心:
根據(jù)《導游人員管理條例》和《導游證管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省旅游局決定近期開展2008年度全省導游員IC卡注冊登記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布置如下:
一、時間安排:
(一)6月1日—6月15日受理各單位上報換發(fā)導游證IC卡資料;
(二)6月15日—8月15日核對資料及制作導游證IC卡;
(三)8月15日—9月1日核發(fā)導游證IC卡。
二、注冊對象:
(一)凡參加2007年全國導游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者;
(二)已取得《導游資格證書》有效期在3年以內(nèi)者;
(三)不具有《導游人員管理條例》第五條規(guī)定的任何一種情形的。
三、注冊條件:
(一)必須參加并通過省旅游局或省轄市旅游局組織的崗前培訓考核。
(二)持以下材料向當?shù)芈糜涡姓芾聿块T提出申請:
1、申請人的《導游員資格證書》或《導游員等級證書》原件(交驗);
2、申請人與旅行社簽訂的勞動合同原件(交驗);
3、按規(guī)定填妥的《申請導游證登記表》(一式三份,旅行社留存一份、市局留存一份、報省局一份);
4、二張兩寸紅底彩色證件照;
5、資格證、身份證復印件一套;大專以上學歷者需提供學歷證書復印件。
注:恕不受理個人注冊登記。
四、注冊程序:
(一)在旅行社工作的專職導游員須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由該旅行社審核后,統(tǒng)一報當?shù)芈糜涡姓芾聿块T,由省轄市旅游局匯總、核準后,于6月15日之前上報有關材料。
(二)各省直旅行社導游員申辦資料,直接上報省局行業(yè)管理處。
(三)已取得《導游員資格證書》并不在旅行社任職的社會導游員,可經(jīng)省級或市級導游服務管理中心(公司)〔須經(jīng)省旅游局審核批準〕注冊登記后,由該中心(公司)統(tǒng)一于6月15日之前上報有關材料。
(四)鄭州、開封、洛陽、平頂山、焦作、濮陽、三門峽市旅游局可通過網(wǎng)絡直接上傳相關數(shù)據(jù)。
五、注冊要求:
(一)各市旅游局要高度重視導游員IC卡注冊登記工作,按照有關要求認真組織實施,嚴把初審關,將此項工作作為導游人員管理的一項重要手段。
(二)嚴格按時按質(zhì)上報資料,逾期不再受理。
六、申領時間:2008年8月15日開始核發(fā)導游證,并至8月底前結束此項工作。
聯(lián) 系 人:王寶華、汪 曉
聯(lián)系電話:0371-65506773、65995781
郵 箱:wangxiao@hnta.gov.cn
附件:
一、《上報制作導游證IC卡相關資料的要求》,除鄭州、開封、洛陽、平頂山、焦作、濮陽、三門峽市以外的省轄市旅游局、省直旅行社、省直導服中心均須提供。
二、《申領導游證登記表》。
河南省旅游局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