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義】
形容高興得失去了常態(tài)。
【出處】
《晉書·阮籍傳》:“嗜酒能嘯,善彈琴。當其得意,忽忘形骸。”阮籍,“竹林七賢”之一,清道光《輝縣志·流寓·寓賢》有記載。
【故事】
阮籍本來很有抱負,希望能在政治上有所作為。但他對執(zhí)政的司馬氏集團非常不滿,又不敢明白表示自己的見解和主張,于是采取明哲保身的態(tài)度,或閉門讀書,或縱情于山水,或酣醉不醒,或緘口不言。此外,他還以寫詩來抒發(fā)自己內(nèi)心的想法。在非常著名的《詠懷》詩82首中,阮籍就用迂回含蓄的語言來表達了憂國和避世的心情。他的好友嵇康和他一樣,也是當時著名的文學家,對司馬家族的統(tǒng)治也抱有輕蔑和厭惡的態(tài)度。除嵇康外,阮籍的好友還有山濤、向秀、劉伶、王戎以及自己的侄子阮咸。他們七個人經(jīng)常聚在一起,在山陽竹林之下,閑談、狂飲、作詩、彈琴,高興時就縱聲狂笑,不高興時就痛哭一場,被世人稱為“竹林七賢”。在這七人當中,阮籍大概是最為瘋癲的了,尤其是在喝醉的時候,常常哭笑無常。因此史書中描寫他時說到“當其得意,忽忘形骸”。
魏晉之時,天下動蕩不安,“名士少有全者”,而阮籍經(jīng)歷朝代更迭,最終能全身而退卻又令名不墜,能做到這一點的人不多。
阮籍能夠免除殺身之禍,與他“嗜酒能嘯,善彈琴。當其得意,忽忘形骸”的性格分不開。有一年,阮籍聽說步兵校尉兵營的伙夫善于釀酒,而且那里存有300斛正宗好酒。他立即給司馬昭打報告,要求調(diào)任步兵校尉,這個要求竟然得到批準,阮籍也由此有了“阮步兵”的稱謂。
魏國的傀儡皇帝曹髦下令,要為司馬昭加九錫。盡管“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但司馬昭本人當然要推讓一下,而那些公卿大臣自然要大拍馬屁,紛紛勸進。這勸進的文章由誰來寫呢?身份低了,文章沒分量;身份高了,文采不好也不行,大家想來想去,覺得這事兒非阮籍莫屬。
可阮籍哪兒愿意干這事兒!他天天酗酒,企圖借醉酒來擺脫糾纏,保全自己。但這回他無論如何都擺脫不了。無奈,他只好在醉意蒙眬中,伏在幾案上完成了這篇勸進表。據(jù)說,這篇醉后草成的勸進表,竟是一篇文筆清麗、氣勢雄壯的好文章。
見到這么美的勸進表,司馬家族很滿意,覺得這阮籍關(guān)鍵時刻還是自己人。也正因此,阮籍得以在54歲壽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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