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景明(1484——1521)字仲默,號大復(fù),信陽市人。明弘治十一年(1498)舉于鄉(xiāng),年方15歲。弘治十五年(1502)第進士,授中書舍人。后晉吏部員外郎、陜西提學(xué)副使。嘉靖初告病歸里,抵家六日病逝,卒年39歲。
何景明為官清廉,作為皇帝的欽差大臣出使滇南歸來,不取地方官吏貢獻一金一物。在就任陜西還里時,《明史》也明確記載:“官囊不滿三十金”。當他看到宦官劉瑾擅權(quán)、貪贓枉法時,敢于直言納柬,上書吏部部尚書,勸其秉政毋撓。劉瑾得知后趁機打擊報復(fù),革職上告諸官,何景明雖已因病返鄉(xiāng),也難逃罷官扼運。
何景明生性梗直,當文壇摯友李夢陽受迫害關(guān)到江西牢獄時,人人自危,惟何景明上書吏部為之奔呼。并在《應(yīng)詔陳言治安疏》里,揭露皇帝存在的四個錯誤:義子不當蓄;邊軍不當留;番僧不當寵;宦官不當任。他熱愛自己的家鄉(xiāng),在短暫的一生中,寫下了380首歌頌家鄉(xiāng)的山水詩,對故鄉(xiāng)有著無限的眷戀之情!睹魇贰氛f:“景明志操耿介,尚節(jié)義,鄙榮利,與(李)夢陽并有國士風(fēng)。”
何景明謙恭好學(xué),從不以才凌人,自十九歲中進士后,在京與李夢陽合力倡導(dǎo)改革文風(fēng),號召“文必秦漢,詩必盛唐”,反對萎靡不振的臺閣體,天下文人然翕從風(fēng),遂成為明代文壇“前七子”“四大家”的領(lǐng)軍人物,并成為“后七子”的開山始者。傳世之作有《大復(fù)集》38卷、《雍大記》30卷、《大復(fù)論》3卷、《何景明詩集》26卷等。1987年7月,中州古籍出版社又出版發(fā)行了《何大復(fù)集》(點校本)。《明史》有其傳記,《皇明名臣言行史錄》、《陜西省志》、《河南省志》、《汝寧府志》、《信陽州志》等皆有何景明專章。河南巡撫蔡汝楠曾為他在汝南天中山下立祠并親撰碑文。開封禹王臺五賢祠即專為何景明、李白、杜甫、高適和李夢陽而立。何景明著作多收入《四庫全書》,而《四庫全書》又被翻譯許多種外國文字。1983年,信陽師院成立了“何景明研究室”。1984年3月,日本學(xué)者慕名前來拜鋨謁何景明墓,并與師范學(xué)院進行了學(xué)術(shù)交流。1986年全國何景明學(xué)術(shù)研討會在信陽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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