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愈是“唐宋八大家”之首,是古文運動的積極倡導(dǎo)者和實踐者。他寫了大量古文,包括膾炙人口的《師說》《送孟東野序》《雜說》等等,但令人奇怪的是,在他的古文中,占比最高的卻是碑志。據(jù)他的女婿兼弟子劉漢所收集到的,總計有近80篇之多,且絕大多數(shù)為墓志銘,因而被稱為“古今墓志第一人”。
我們比較熟悉的就有《平淮西碑文》《張中丞傳后敘》《貞曜先生墓志銘》《南陽樊紹述墓志銘》《祭河南張員外文》《祭柳子厚文》等。韓愈的生前好友劉禹錫在紀(jì)念他的悼文里說:“公鼎侯碑,志隧表阡,一字之價,輦金如山。”這如山的輦金,賺的是死人錢。
韓愈寫了一篇《平淮西碑》,韓弘自然大喜過望,當(dāng)即拿出500匹絹相贈。韓愈寫了《王用碑》,王用的兒子饋贈韓愈一匹帶鞍的寶馬和一條白玉帶。 北宋的司馬光曾在《顏樂亭頌》一文指出,韓愈“好悅?cè)艘糟懼,而受其?rdquo;。
有人說韓愈寫了大量的墓志銘,替人歌頌功德,并收取一定的錢財,稱之為“諛墓”。其實,這樣說對韓愈是不公平的。付出勞動,收取稿費本身沒什么不妥。
唐文宗時,撰寫墓志銘一度成了長安文人的一個職業(yè),同行之間還存在激烈競爭,每有大官去世,其門前必定擠滿爭寫墓銘的家伙,吵吵嚷嚷跟趕集似的,為了及時獲取情報,他們還在棺材鋪注了冊(錄名于兇肆),一有人去世,棺材鋪就趕緊通知他們,以便早先一步搶到墓志銘的撰寫權(quán),打個不恰當(dāng)?shù)谋确剑拖窈髞淼淖迦思尤胱鲄f(xié)、編劇加入影協(xié)一樣。韓愈這樣真正有名氣的寫家,是不需要跟人搶破頭爭活兒的。
墓志銘本身就是專門替死人說好話的,甚至是說過頭好話的,韓愈的寫法也是沿襲了絕大多數(shù)人的路數(shù),多數(shù)并非刻意阿諛。韓愈撰寫這類碑志文章70余篇,多半符合事實,20余篇有溢美之詞,這主要與墓志銘這種文體本身有關(guān)。墓碑、墓志等銘幽之文,一般應(yīng)死者家屬或門生故吏請求而作,作者一般接受潤筆(金錢或禮品)之資,勢必隱惡揚善,甚至無中生有地對死者進(jìn)行歌頌。古已有之,不獨唐代。還有,像《柳子厚墓志銘》《南陽樊紹述墓志銘》,既非“諛墓”,也不是為了錢財。
韓愈的“諛墓”之辭,也有不少是為地位卑下的小吏和落魄文人寫的。這些墓志銘最耐讀,一反“諛墓”之習(xí)氣,而成了可親可近的人物速寫。因為韓愈能夠從墓主人的許多生活細(xì)節(jié)中提煉典型材料,如感人事例、諧聞趣事等入文,讀來備感親切或令人噴飯。在這些墓志銘中,韓愈刻畫出了一個又一個懷才不遇、心胸磊落的寒士形象,并借以抒發(fā)自己對世俗的看法和政見;在這些墓志銘中,韓愈還寄托了自己的思想和觀點,如《試大理評事王適墓志銘》中的“有所為有所不為”的想法,《南陽樊紹述墓志銘》中的文學(xué)主張等。
韓愈在給某些達(dá)官貴人所寫的碑志中,確實有些內(nèi)容不盡真實的情況,這主要有兩類:一是被敘述的對象基本上是值得肯定的人物,但稱譽過當(dāng),有失實之處。他在《衢州徐偃王廟碑》里說:“偃王誕當(dāng)國,益除去刑爭末事,凡所以君國子民待四方諸侯,―出于仁義。”其實,徐偃王行仁義,國謀得到人民和四方諸侯的支持而割據(jù)一方。他曾帥九夷以伐宗周,說明他是有政治野心的。韓愈對他過分頌揚,這在當(dāng)時藩鎮(zhèn)割據(jù)的情況下,是不適宜的。二是被敘述的對象基本上是被否定的人物,韓愈憑個人好感給予肯定或頌揚。如韓宏在平定淮西的戰(zhàn)役中,任淮西諸軍都統(tǒng),卻樂于自擅,欲倚賊自重,作戰(zhàn)懈怠,并沒有做出巨大貢獻(xiàn),韓愈卻把他描述得和“純臣”一般,顯然就有“諛墓”之嫌了。
銘文中,韓愈更多的是借死人之口,大倒苦水。“嗚呼!士窮乃見節(jié)義。今夫平居里巷相慕悅,酒食游戲相徵逐,栩栩強笑語以相取下,握手出肺肝相示,指天日涕泣,誓生死不相背負(fù),真若可信;一旦臨小利害,僅如毛發(fā)比,反眼若不相識。落陷穽,不一引手救,反擠之,又下石焉者,皆是也。此宜禽獸夷狄所不忍為,而其人自視以為得計。”(韓愈《柳子厚墓志銘》)。一篇至親好友柳宗元的墓志銘,居然用了近六分之一的篇幅來咒罵落井下石的小人,足見其心中的郁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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