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轄市財政局、旅游局:
為加強對旅游發(fā)展基金補助地方項目資金的監(jiān)督管理,經研究決定,省財政廳、旅游局將于近期組成聯合檢查小組,對2007年度旅游發(fā)展基金補助地方項目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進行專項檢查,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開展檢查的政策依據
1、財政部、國家旅游局《關于在重慶等中西部省市進行旅游發(fā)展基金管理辦法改革試點的通知》(財辦行[2007]19號);
2、省財政廳、旅游局《關于認真做好2007年國家旅游發(fā)展基金建設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豫財辦行[2007]107號);
3、省財政廳《關于下達2007年旅游發(fā)展基金補助地方項目經費的通知》([2007]號)等文件。
二、檢查范圍和內容
1、檢查的范圍:本次檢查的范圍是2007年下達的旅游發(fā)展基金補助地方項目資金管理使用情況和項目建設情況。
2、檢查的主要內容:這次檢查的重點是2007年下達的旅游發(fā)展基金補助地方項目資金是否及時撥付項目建設單位;項目建設內容是否和申報建設規(guī)劃一致;項目資金的使用效益;各項目建設單位對下達的旅游發(fā)展基金補助地方項目資金使用是否符合規(guī)定用途,有無貪污、擠占、挪用等問題。
三、檢查時間和方式
1、檢查時間:檢查工作擬于2008年8月初開始,下旬結束。
2、檢查方式:此次檢查由省財政廳、旅游局共同組織實施。檢查采取聽取專題匯報、審查相關財務資料、實地查看項目建設情況相結合的方法進行。
四、檢查工作的具體要求
1、各地要高度重視,認真準備,通過對2007年旅游發(fā)展基金補助地方項目的資金撥付和項目建設情況全面自查,發(fā)現問題及時整改。
2、各省轄市財政局、旅游局要切實加強國家旅游發(fā)展基金地方項目補助經費的管理,對建設項目定期督促檢查,保證項目建設進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3、各項目單位要嚴格按規(guī)定使用補助經費,確保?顚S,不得截留、挪用。凡弄虛作假套取旅游發(fā)展基金地方項目補助經費的,一經查實,將全額收回補助經費,并取消其今后享受旅游發(fā)展基金地方項目補助經費的資格。。
4、各市要按本通知要求,積極準備書面材料,對國家旅游發(fā)展基金地方項目補助經費管理中的經驗、存在的問題、建議進行認真反映。
5、省檢查組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專項檢查工作紀律》(附件1),認真負責,按時完成檢查工作任務,并接受各方面的監(jiān)督。
附件:《專項檢查工作紀律》
二00八年六月二十日
(河南省財政廳行政政法處 張永紅 電話:0371-65808621)
(河南省旅游局規(guī)劃發(fā)展處 曹 斌 電話:0371-65900684)
附件:
專項檢查工作紀律
一、 檢查組一律輕車簡從,自備交通工具,不準讓被檢查單位接送。
二、 本著安全、方便、節(jié)約的原則,在定點公務接待賓館安排檢查人員的住宿,按規(guī)定結算住宿費用。
三、 檢查組人員一律吃工作餐,不準接受被檢查單位的宴請。
四、 檢查人員不準接受被檢查單位安排的高消費娛樂活動。
五、 檢查人員不準接受或索要被檢查單位的現金、實物和有價證券。
六、 檢查人員不準在被檢查單位報銷任何費用。
七、 檢查人員不準向被檢查單位提出與檢查工作無關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