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提示
鄭州市民吳先生提前半個月預定了4折旅游機票,因臨時有事取消行程,但在退票時卻遭到航空公司拒絕。航空公司稱“這是行規(guī)”,吳先生費盡口舌也未能如愿。而近日,新疆一家法院就審理了這樣一起“打折機票不退票”案,當?shù)叵麉f(xié)認為航空公司的行為為“霸王條款”,這讓吳先生看到了維權希望。
但記者采訪發(fā)現(xiàn),“低折扣機票不退”的現(xiàn)象目前卻依然普遍存在。
遭遇:
4折機票不退自認倒霉
鄭州市民吳先生說,前不久,他和女朋友準備去南方旅游。經(jīng)常上網(wǎng)的他們聽說,如果運氣好,可能會在網(wǎng)上淘到低價機票。
兩人沒事時就經(jīng)常上網(wǎng)瀏覽機票訂購的相關信息,還真讓他們給碰上了,如愿以償?shù)赜喌搅藘蓮垼凑蹤C票。
兩人訂購好機票不到3天,因女朋友家中有事,無法出行,吳先生決定退票或者改簽延期出行,可航空公司訂票熱線接線員小姐卻溫柔地說:“先生,4折機票是不能退的,也不能改簽,只能向您退還機場建設費和燃油費。如果您無法上飛機,機票只能作廢。”
“離航班出發(fā)時間還有一個多星期呢,怎么就不能退呢?可航空公司的人說這是行規(guī),這行規(guī)也太不合理了吧。”吳先生說,他和負責退票的航空公司工作人員費盡口舌,可人家就是不給退,他只好自認倒霉,“本來想撿個便宜,誰知道最終卻吃了虧”。
調查:
低折扣機票不退是“行規(guī)”
吳先生的遭遇并非個例,記者對幾名經(jīng)常出差的“空中飛人”進行采訪時發(fā)現(xiàn),他們也曾購買過這種低價的打折機票,臨時退票時也碰到了麻煩。“有一張4折南航特價機票,不改不退,但我現(xiàn)在臨時有事走不了,有什么方法可以退票呢?”而在網(wǎng)上,這種心急火燎的求助帖子也時常能夠見到。
“人家說不退就不退,能有啥辦法呢?”同樣碰到過這種事的鄭先生說,以后,碰到這種讓人心動的低價打折機票,他再也不敢隨意購買了,“只有在絕對確認行程不會改變的情況下,我才會考慮訂購這種4折以下機票,可事情總是有可能發(fā)生意外的,萬一臨時有變,無法成行,難道我們只能自認倒霉,只能吃啞巴虧嗎?”
11月6日,記者以游客身份撥打了一些航空公司的訂票熱線。一家訂票熱線的接線員小姐說:“4折(含4折機票)以下不退票,只退機場建設費和燃油費。5折以上按照時段和折扣的不同,收取一定的手續(xù)費。”
而另一家航空公司負責退票業(yè)務的工作人員則告訴記者,如果提前訂購的正常4折機票,可以退50%的費用,如果是提前優(yōu)惠的4折機票,則不退費。如果是4折以下的機票,無論是何種情況都不會退費,“其他航空公司都是這樣做的,這算是行規(guī)”。
記者查閱了一些航空公司網(wǎng)站后發(fā)現(xiàn),關于4折以下機票不退的規(guī)定很容易查到。據(jù)了解,國內各航空公司普遍將機票價格與相應限制條件作為公司規(guī)定。從2007年8月起,國航等多家航空公司對退票手續(xù)費的規(guī)定進行了調整,把原來的以時間為準改為按折扣為準。但這些公司按照折扣退票的標準大體一致,特別是“4折以下機票不退票、不轉簽”,則完全相同。
行動:
乘客狀告航空公司
據(jù)媒體報道,新疆烏魯木齊市的張元欣也有過和吳先生類似的遭遇,而他把航空公司告上了法庭。
今年8月,新疆烏魯木齊市的張元欣托朋友從春秋航空有限公司的網(wǎng)站上,訂購了一張8月26日從上海飛往烏魯木齊的3.5折機票,花費1040元?捎捎谌粘贪才庞凶,張元欣于8月18日撥打該航空公司的客服電話,請求延后并改簽機票,但被告知,3.5折的機票不能退不能換也不能改簽,趕不上飛機,機票只能作廢。春秋航空公司只向他退了50元的機場建設費和150元的燃油費。
張元欣認為,春秋航空公司的不退票規(guī)定侵害了普通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遂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法院確認航空公司的不退票規(guī)定無效,并退還機票款的80%。
針對乘客的起訴,春秋航空公司新聞發(fā)言人張磊稱:“暫且不論法律條款對原告的請求能否支持,從旅客對航空的不同需求分析,航空公司推出低價票有理由附加較高的限制條件,也就是說,買了低價票(4折以下)的旅客,有責任承擔不退票的高風險,況且,4折以下機票不退已是國內航空企業(yè)的普遍行規(guī)。”
張磊說,退票規(guī)則已在網(wǎng)站上聲明過,航空公司已盡到了向訂票旅客的告知義務。旅客知道這一規(guī)則仍然訂票,說明是認可并接受這一規(guī)則的。4折以下機票不得退票的規(guī)定,從個案上看似乎有不近情理的嫌疑,但在實踐中有效地使不同需求旅客的選擇權得以保障,同時還限制了代理商搶先囤積低價票的行為,歸根結底還是為了保護旅客的利益。
對于新疆這一案例,吳先生感到“很振奮”,他興奮地告訴記者:“雖然目前判決結果還沒下來,但我希望張先生能夠贏,如果能夠有更多人加入起訴這些航空公司霸王條款的行列中,相信這些霸王條款就會慢慢消失。”
聲音:
行規(guī)不能違背法律
河南開達律師事務所延立勛律師說,根據(jù)《中國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國際運輸規(guī)則》第69條的規(guī)定:自愿退票,按下列規(guī)定辦理:(一)客票全部未使用,從已付票款中扣除適用的費用,退還余額;(二)客票已部分使用,從已付票款中扣除相當于已使用航段的適用票價的票款和適用的費用,退還余額。“無論怎樣打折扣,都屬于航空公司的促銷行為,都不能因此免責。”
消協(xié)人士認為,4折以下機票不退不轉簽是一項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條款,這就剝奪了消費者的選擇權,這也是大家常說的“霸王條款”,這種條款違背了公平交易原則,航空公司應該按照相關規(guī)定向旅客退還適當?shù)馁M用。
相關鏈接:
今年10月28日,北京、上海、天津、重慶、廣州、南京、成都、咸陽和武漢9城市機場工商分局,在武漢共同簽署合作協(xié)議,成立聯(lián)席制度,明確“打折機票不退、不轉簽”等為“霸王條款”。
會議代表紛紛提出,打折是航空公司自愿的促銷行為,不能把機票售出后的風險和責任強行讓消費者承擔!读闶凵檀黉N行為管理辦法》規(guī)定:零售商不得以促銷為由拒絕退換貨,否則將被處以最高3萬元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