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外交部消息,2010年3月30日,泰國內閣會議批準將國內安全法延長至4月6日,實施區(qū)域為曼谷、北欖府和暖武里府。內閣會議同時決定將于4月2日至5日期間在昌安、華欣實施國內安全法。
國家旅游局建議擬于上述期間赴泰的游客和旅游團組留意當地局勢發(fā)展,視情調整行期;已在泰的游客和旅游團組請注意出行安全,提高防范意識,遵守泰國法律法規(guī),不要接近集會、游行、示威場所,不要參與政治活動。遇緊急情況請及時報警并向中國駐泰國使館(電話:0066-2-2457044)求助。外交部領事保護中心(電話:010-65964086)即日起接受公眾咨詢和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