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訪問日本時均需辦理日本國簽證。中國(除香港、澳門、臺灣)尚未成為日本免除簽證的對象地區(qū),因此中國大陸的人士欲訪問日本,不管要逗留幾天都必須提前辦理好簽證。
如想要了解相關的簽證制度及所需材料,最正確、最及時、最詳盡的信息還是要參考日本國駐華大使館官方網站及其官方指定的代辦機構網站。由于近年來中國赴日旅游人數(shù)不斷增加,希望可以選擇更加多樣的旅游產品的呼聲越來越高,日本決定以中國游客為對象,開始實施可以更少人數(shù)、自由觀光的“個人旅游簽證”制度。與團隊旅游不同,個人旅游不需要有導游同行,可以自己決定旅游目的地與下榻酒店,但非旅游目的(商務、探親訪友等)的赴日人員不屬于該簽證發(fā)放對象。
自2009年7月1日起,日本開始向中國(不包括香港、澳門、臺灣等免除簽證地區(qū))公民,發(fā)放“個人旅游簽證”。
個人旅游簽證持有人的日本停留期限為不包括抵達日,15日以內。另外,在個人旅游簽證開始的同時,廢除家庭旅游制度。
申請簽證時要確認自己護照發(fā)行地是屬于哪個使館、領館(北京日本駐華大使館、駐上海總領事館、駐廣州總領事館、駐沈陽總領事館、駐重慶總領事館、常駐大連辦事處及駐青島總領事館)管轄的然后再通過這些駐華使館、領事館指定的旅行社或簽證申請代理機構進行申請。各地的日本使領館不直接受理個人提交的簽證申請。
2011年7月1日起,日本政府為赴沖繩旅游的中國游客中具備充足的經濟能力的個人及其家人發(fā)放多次往返簽證。這是日本第一次引入旅游多次往返簽證。
此多次往返簽證的有效期限是3年,其間可多次赴日,每次赴日可最長停留90日,比以往每次只能停留15天的個人旅游簽證長了許多。
此舉不論是在增加赴沖繩旅游的中國游客的人數(shù)、振興沖繩縣的旅游事業(yè)上,還是進一步促進兩國人民的友好交流上都是很好的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