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緬甸男女權利不太平等。緬甸社會把人分成五等:和尚是一等公民,男人是二等公民,女人和尼姑是三等公民,人妖是四等公民。在這樣一個所有人都有名無姓的國家里,凡事幾乎都要以男性為主,對女子的要求卻很嚴格!
緬甸男女有名無姓
緬甸人不論男女,都是有名無姓,他們通常在自己的名字前冠上一個稱呼,以便表示性別、長幼、社會地位和官職的區(qū)別。緬甸女人的通稱是“瑪”,意思是姐妹。不論已婚或未婚,年齡較大或受人尊敬的婦女都可稱“杜”,意思是姑姑或阿姨。成年、幼年或少年男子的名字前,往往加“貌”,意思即自謙為“弟弟”。對長官或長輩的男子,其名前往往加“吳”,意思即敬稱對方為“叔叔”、“伯伯”。對平輩或年輕的男子,名前往往加“郭”,意思即稱對方為“兄”。
“三等”公民獨有“崗包”權利
緬甸女子結婚后,仍然用自己的名字。雖然緬甸婦女在名字上比西方婦女有地位,但她們在實際生活中付出的汗水卻遠比男人多。特別在緬甸廣大農(nóng)村地區(qū),男人在家是典型的“三等”公民:等天亮、等吃飯、等睡覺。他們除了喝茶、聊天,或在家照看孩子,平日很少去干農(nóng)活。非但如此,一天的勞作結束后,洗澡卻是男人優(yōu)先,女人在后。就算出家,緬甸男女也是不平等的。因為男人出家當和尚可以還俗,還俗后可以酒照喝,肉照吃,媳婦照娶,而女人一旦出家當了尼姑,則終生不能還俗,必須伺候佛祖一輩子。
在緬甸,常見到男人頭上扎裹著素色的薄紗或絲巾,頭巾要留有一角,垂到右耳,緬甸人稱這種裹頭素色巾為“崗包”,這絕對是男人的權利,女子是不能扎“崗包”,否則別人會把你當人妖看。“崗包”一般為絲質,有淡黃色的,也有粉紅色的。“崗包”飾有“巾尾”。古時,國王戴的“崗包”,在腦后豎起一葉“巾尾”,象征國王的威嚴和正直。王宮大臣在腦后豎起兩葉“巾尾”。平民百姓則在頭的右邊豎起一葉“巾尾”,F(xiàn)代緬甸人戴的“崗包”不分地位高低貴賤,一律豎起或下垂一葉“巾尾”。
在緬甸生活的日子里,我經(jīng)常會扎上“崗包”,穿上“籠基”(男子的筒裙)走出公司,這樣會讓緬甸人感覺你更平易近人。
緬甸“小貓”涂化妝品有講究
但也有一項權利絕對是緬甸女子獨享的,那就是女人不論老幼美丑,不管已婚未婚,都會在臉上涂抹一種乳黃色的東西———塔拿卡。她們深信,這種木頭和水磨出的液體可以防止粉刺,保持皮膚嫩滑細膩,是大眾化的上等化妝品。緬甸人將女子叫“小貓”。一般情況下,未婚的“小貓”會把這種化妝品涂滿前額和鼻梁;結過婚的婦女則只涂臉的兩頰,不涂鼻梁;中年婦女只涂臉的上半部;寡婦只涂臉的一半;“老貓”則隨心所欲,可涂可不涂。
握手的禮儀
在緬甸,參加商務活動的女子地位很高,這時,男人不可以歧視女性。在商務活動上,當為別人作介紹時,如果被介紹的兩個人性別、級別、職務等基本相同,那么先介紹哪一位都可以。如果被介紹者性別不同,則一定要先介紹女子。一般情況下,女子未主動伸手,男子不能表示要和女方握手,更不能主動伸出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