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在國家和民族的岳飛)
有人指責岳飛因“忠君”而不敢違抗十二道金牌。只要我們翻閱一下這段歷史就會知道,岳飛的最后一次北伐連獲大捷時,忽然接到班師詔令,他不但沒有“忠實的執(zhí)行”,反而立即發(fā)出“抗詔”的奏章;不但不班師,反而乘勝進軍,進逼朱仙鎮(zhèn)。這個時候,宋高宗、秦檜“知飛銳不可回”,便采用后撤牽制金軍力量的左右側(cè)應部隊,斷絕糧草軍需供應等“釜底抽薪”之術(shù),迫使岳飛忍痛班師。當時的形勢,任何明智的軍事家都不會因為自己的義憤而置千百萬士兵的生命于不顧的。我們?nèi)绻転樵里w設身處地地想一想,就不會責怪他的被迫班師。
至于說岳飛遭冤時,仍對宋高宗表示忠誠,抱有幻想,這恐怕主要是來自歷代統(tǒng)治階級故意宣傳岳飛忠君至上(譬如乾隆皇帝)和《說岳全傳》之類演義。當年,岳飛自被詔到臨安,就對宋高宗不義存有戒心,預感到“萬一不幸,亦何所逃”。待入獄遭刑訊逼供時,他悲憤地說:“吾方知既落秦檜國賊之手,使吾為國忠心,一旦都休!”一直到臨刑前,岳飛只寫下了“天日昭昭,天日昭昭”八個大字,再沒有一句“對皇帝抱有幻想”的只言片語,把自己的冤屈全對“天日”傾訴,F(xiàn)在我們怎么還能在這里說他“愚不可及地希求趙構(gòu)能洞察他的耿耿忠心”呢?
(盡忠報國 深嵌肌膚 銘刻在心)
我們現(xiàn)在評價岳飛的“盡忠報國”精神時,不能脫離當時的歷史背景和社會意識,更不能用現(xiàn)代社會的尺度去苛求岳飛。在這里,我要為岳飛鳴冤,岳飛的“盡忠報國”決不是“愚忠”,而正是中華民族對自己祖國產(chǎn)生的強烈的愛國主義情感,是應該理直氣壯地大頌特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