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呼】
「佛」是印語「佛陀」的簡稱,在中國文字是「覺」的意思。此覺與普通說的覺不同,因常人的覺多是錯覺;此覺乃是對一切事理,能真正證明的實智。任何人能證得實智,就是佛。
「法」是種種事物及道理的總名;在這里講是專指佛的教法,就是教內一切經(jīng)典。因為經(jīng)中說的就是種種事物及道理,所以稱之曰法。
「僧」是印語「僧伽」的簡稱,譯成中文是「眾」的意思。三人以上曰眾。僧字也是比丘三,四人以上的名辭。但是今日相沿,比丘一人就稱他是僧,這也未嘗不可。例如古時兵制,萬二千五百人為軍,若指其中一人叫他軍人,亦講得通。
「佛」是來救度眾生的,「法」是佛度眾生的工具,「僧」是佛的傳教度眾代表人。
【 教義】
佛家的教義,以「慈,悲,平等」三事為根本;以「諸惡莫作,眾善奉行,自凈其意」三事為行持。前三事是體,后三事是用。
給與眾生一切安樂,是名曰「慈」。救拔眾生一切憂苦,是名曰「悲」。但是與樂拔苦的目標,是不分哪一類的有情,也不分別親故怨讎,這樣的存心,名曰「平等」必須有平等心,慈悲方能作到圓滿!
怎樣是「諸惡莫作」就是事無大小,只要有害眾生,便避兔不作。
怎樣是「眾善奉行」就是事無大小,只要有利眾生,便努力去作。
怎樣是「自凈其意」因眾生的心意是染污的,不斷虛妄分別是非人我,所以自害害他;若能修到不起妄念分別,染污的心就轉成清凈的心,斷惡生善才能圓滿!